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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9-06-21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19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9〕24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做好我省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0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9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9月7、8日,具体安排如下: 9月7日下午14:00-16:30测绘综合能力 9月8日上午08:30-11:00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测绘案例分析 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做好我省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09号),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香港、澳门地区居民,也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时间安排及报名程序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6月24日至7月24日,资格核验时间定于6月25日至7月25日,缴费时间定于6月25日至7月26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8月5日至9月4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9月2日至9月6日。 (二)报名程序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相关要求,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网(http://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应试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条件,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并签订《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自愿承担虚假承诺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人员请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2.该项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报考人员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报名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像素295px*413 px,尺寸2.5 cm *3.5 cm,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修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网报系统核验未通过或无法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验核实学历(学位)信息的报考人员(例如 2001 年及以前毕业、中专毕业、军队院校或党校毕业等)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相关职称证书及聘用证明。 (三)资格审查及资格核验 资格审查须从开始报名时就开始,并贯穿资格考试过程。资格审核按属地划分进行。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09号),我省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该项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审查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做好我省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09号)执行,该文件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资格核验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系统自动核验,采用数据比对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专业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另一部分,对于系统审核不通过的,或系统无法核验的,或者有举报的,由资格审核部门进行人工核验。在报名时,各资格审查部门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根据报考人员网报信息进行人工核验。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也须根据报考人员网报信息进行人工核验。在报名核验过程中,对于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无法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可要求报考人员在上述资格核验时间段内补充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核验。 省直属报名点资格审查和资格核验由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联系人:陈珂;联系电话:028-66065637。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3元,《测绘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7元。 3.网上缴费成功需打印发票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省直属报名点考生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打印,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联系电话:028-86759175),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四、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点考场设置在成都(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于考前一周(工作日期间)到报名点所在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上证件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试大纲以《注册测绘师考试大纲》(2012版)为准。考试成绩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 五、考风考纪要求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各地在进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时须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认真履行处理前的告知等程序,确保处理程序依法合规。各地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要求,认真做好考点考务工作人员临考培训,切实加强考试现场管理、规范考场执纪,确保考试安全。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并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取技术收到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试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市(州)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附件: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6月21日

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8-12-18

序号 考试名称 考试日期 1 教师资格(笔试) 3月9日 2 咨询工程师(投资) 4月13、14日 3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4月20、21日 4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5月11日 5 注册建筑师 一级 5月11、12、18、19日 二级 5月11、12日 6 会计(初级) 5月11-19日 7 护士执业资格 5月18-20日 8 教师资格(面试) 5月18、19日 9 监理工程师 10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11 卫生(初级、中级) 5月25、26日、 6月1、2日 12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5月25、26日 13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6月1、2日 14 注册计量师 6月15、16日 15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16 社会工作者 6月22、23日 17 土地登记代理人 18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9月7、8日 19 注册设备监理师 9月7、8日 20 注册测绘师 21 会计(中级、高级) 22 一级建造师 9月21、22日 23 资产评估师 24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25 出版(初级、中级) 10月13日 26 审计(初级、中级、高级) 27 通信(初级、中级) 10月19日 28 注册城乡规划师 10月19、20日 29 勘察设计行业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 道路工程 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 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 二级 10月20日 30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 10月19、20日 31 房地产估价师 32 拍卖师(纸笔作答) 33 统计(初级、中级、高级) 10月20日 34 一级造价工程师 10月26、27日 35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10月26、27日 36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37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38 教师资格(笔试) 11月2日 39 经济(初级、中级) 11月2、3日 40 专利代理人 41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1月9、10日 42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43 税务师 44 注册验船师 45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11月16日 46 拍卖师(实际操作) 11月16、17日 47 注册安全工程师 48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49 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 50 教师资格(面试) 2020年1月4、5日 51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 3月2-3日,5月4-5日,6月1-2日,7月6-7日,8月31日-9月1日,11月30日-12月1日 52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1月12日,3月23日,5月18日,7月13日,9月7日,11月16日 53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3月30日,4月20-21日,5月25日,6月22日,9月21-22日,10月19日,11月23-24日 54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各地自行确定

关于做好四川省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9-07-19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9〕26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为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9月21、22日,具体安排如下:     9月21日上午 0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2日上午 0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     二、报考条件     根据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规定,该项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6月28日至7月23日,资格核验时间定于6月29日至7月24日,缴费时间定于6月29日至7月25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8月5日至9月4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9月16日至9月20日。     (二)报名程序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相关要求,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网(http://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应试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条件,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并签订《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自愿承担虚假承诺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2.该项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像素295px*413 px,尺寸2.5 cm *3.5 cm,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修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网报系统核验未通过或无法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验核实学历(学位)信息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照片。     (三)资格审核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09号)精神,结合我省具体工作实际,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无需报考人员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统一由报名点所在地住建部门通过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为依据进行审核,并贯穿资格考试全过程。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将对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并由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报考人员监督;凡有举报投诉的,将由行业主管部门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若复核确认其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承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规定,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70元, 其他科目每人每科61元。     4.网上缴费成功需打印发票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省直属报名点考生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打印,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联系电话:028-86759175),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三、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于考前一周(工作日期间)到报名点所在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上证件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为加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全工作,打击高科技有组织作弊行为,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取“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四、考风考纪要求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各地在进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时须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认真履行处理前的告知等程序,确保处理程序依法合规。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并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取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试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市(州)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附件:1.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3.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6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202.61.89.231/news/content.aspx?nid=18078&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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